离婚房产一方不肯分割想独占怎么办
一、离婚房产一方不肯分割想独占怎么办
假如面临离婚之时,有一方欲决然拒绝对共有房屋进行财产划分并且企图独自占有全部房产的话,首要之举便是尝试与之进行深入且理性的协商,以期能够心平气和地探讨如何妥善处理这一房产分配事宜。倘若经过如此努力后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非过错方便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房产未分割一方能擅自出售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房产未分割一方不能擅自出售。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可能构成无权处分。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善意、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那么受让人取得房产所有权,未处分一方可向擅自处分方主张赔偿损失;若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未处分一方有权主张追回房产,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情况较为复杂,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离婚债务如何认定与分担?
离婚债务的认定与分担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对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个人承担,如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债务等。
在认定时,债权人应就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形,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分担方式上,双方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通常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分担比例。总之,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和处理离婚债务问题。
面临离婚,若一方拒分共有房产,首应理性协商,力求和平解决。协商未果,非过错方可诉诸法律,法院将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家庭贡献及子女抚养等因素,依法公正裁决房产分割,确保合理公正。